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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评估行业协会共同召开资产评估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0-12

  两家全国性评估行业组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京联合召开资产评估法研讨会,就境外资产评估立法情况、资产评估法的名称是否科学公平、资产评估的本质属性等问题展开研讨。国际测量师学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评估行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参加会议。

  据悉,资产评估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直接组织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于2012年、2013年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不同意见近20万条。

  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资产评估法这个名称既不科学也不公平。一是,“资产评估”这个词在国际上很少使用,国际上一般称为估价或价值。国外很少有叫资产评估的公司,基本上没有叫资产评估的协会,也没有叫资产评估的国际组织,更没有叫资产评估的法律。二是,“资产评估”在我国已有特指,就是目前财政部管理的国有资产评估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采用“资产评估法”命名,并将其调整范围涵盖土地、房屋等其他估价行业,会严重降低不动产估价的专业性,使评估结果不能科学准确,从而损害投资者、交易者的合法权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从国内外专业服务方面的立法来看,一般是以人员资格名称来命名的,如《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医师法》等。

  与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还强调,评估行业应真正实行一业多会。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同时有多个估价行业组织,如美国有“估价学会”(AI)、“美国估价师协会”(ASA)、“全国资深估价师协会”(NAIOP)等。目前,我国已有一些依法成立的估价行业组织,其中多数依法按照自愿入会原则拥有大量会员,并在其相应的专业领域发挥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一业多会有利于行业协会之间通过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如果通过立法强制将评估行业协会合并,或将行业管理职能赋予其中某个社会,既不公平,也不顺应一业多会的社会组织发展趋势,最终损害的将是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有碍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监事长郭晋林、机构代表闫旭东梁津邓峰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来源: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