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各专业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招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和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现面向社会、行业招募各协会专业及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委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及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根据协会职能及发展需要,第五届理事会共设置六个专业及专门委员会,专委会主任一般由本会副会长担任,本届各专委会由两名副会长负责,其中专委会主任实行轮值制。即房地产估价委员会,由谢静副会长和于颖副会长负责;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委员会,由杜建国副会长和陈丽名副会长负责;不动产登记与涉税评估委员会,由李惠芳副会长和潘汇副会长负责;责任估价师与城市更新咨询委员会,由茹小斌副会长和张海涛副会长负责;专家与规划发展委员会,由刘俊财副会长和李宗彪副会长负责;会员服务与自律委员会,由张慎副会长和高忻副会长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房地产估价委员会

  负责配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开展房屋征拆评估评审、咨询论证及鉴定工作;

  负责除涉税评估外其他房地产估价的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及报告质量评审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负责除涉税评估外其他房地产估价的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参加相关研讨;

  配合市住建部门研究拟定本市推进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措施、方案计划,并配合实施;

  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二)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委员会

  配合市规自部门对行业进行监管(土地估价机构清查等);

  负责承办本市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及报告质量评审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方面的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参加相关研讨;

  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三)不动产登记与涉税评估委员会

  配合市规自部门对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进行监管;

  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的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制定、修订工作;

  负责涉税评估业务的估价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及报告质量评审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课题(项目)及涉税评估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参加相关研讨;

  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四)责任估价师与城市更新咨询委员会

  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及市规划院对接;

  负责责任估价师技术标准、行为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

  负责责任估价师的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参加相关研讨;

  负责行业拓展规划咨询等其他相关房地产、土地咨询业务的研究;

  配合市规自部门研究拟定本市推进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措施、方案计划,并配合实施;

  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五)专家与规划发展委员会

  负责承办司法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深入调研行业全局性、趋势性、综合性的大事要事,把脉发展规律,提出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建议;

  起草行业发展规划;

  协调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性、机制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与国家及地方协会交流,组织策划和实施行业重大纪念活动;

  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六)会员服务与自律委员会

  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对本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负责行业资信评价工作、行业评优;

  负责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

  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

  研究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方式与途径,协助会员合法权益的维护;

  经授权代表行业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行业维权方面的合理诉求;

  负责行业继续教育及公益培训、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学术交流、青年活动等。

  二、专委会人数及委员任职条件

  各专委会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 1-2 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专委会人数一般不超过 30 人。

  委员任职条件:

  (一)取得具有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或土地登记代理人中其中之一的资格,从事相关工作 5 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优秀可放宽条件不受资格限制;

  (二)近 3 年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热心行业建设,年龄层次、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够满足履行职责需要。

  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除具备委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心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有 8 年以上执业经历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有较高的理论 和业务水准,在本业务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够较好完成交办的任务;

  (六)主动维护行业信誉及协会名誉。

  三、报名方式

  有意加入专委会的人员,请填写《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委会委员推荐(自荐)表》、相关资格证明扫描件等有关资料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选任方式

  每名人员可以同时报名两个专委会,但是最终只能入选一个专委会。同一机构在同一专委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 1 名,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委员来自同一机构除外。

  协会秘书处将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后,由各专委会主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任,报协会备案。

  五、注意事项

  联系人:张硕68372652 董海舰 68372657

  邮箱:bjgjxh@163.com

  附件:《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委会委员推荐(自荐)表》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icon_doc.gif附件: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专委会委员推荐(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