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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发布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12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发布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要求废止2003年9月11日发布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同时建立新的房屋重置成新价发布机制。

  原《技术标准》废止后,我市将推进房屋重置成新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各类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发布并更新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也将加强相关工作指导。

  调整房屋重置成新价发布机制,是为了贯彻“简政放权”要求,结合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要求,行政部门不再介入应由市场调整的价格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及时调整我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发布机制,顺应了市场发展要求、明晰了行政管理职权边界,也践行了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要求。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